GA633-2006消防員搶險救援防護服裝,英文名:Firefighter protective ensemble for rescue,本標準規定了消防員搶險救援防護服的定義、型號、設計要求、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GA633-2006消防員搶險救援防護服裝規范適用于消防員在搶險救援作業時穿戴的搶險救援消防服、搶險救援消消防頭盔、搶險救援防護手套和搶險救援防護靴等全套防護服裝。本標準不適用于消防員在滅火作業時,或處置放射性物質、生物物質及危險化學物品作業穿戴的全套防護服裝。
注:GA633-2006消防員搶險救援防護服裝規范于2006-08-2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并于2007-01-01開始實施執行。
下載文檔:GA633-2006消防員搶險救援防護服裝
當前我國消防部隊的主要消防搶險救援作業為城市建筑物垮塌事故搜救、受限空間搜救、車輛等設備類事故搜救以及坑道、溝渠事故搜救。一旦在這幾類作業現場出現火焰燃燒、高溫環境以及放射性物質、生物物質及危險化學物品等危險時,消防員必須穿著如滅火防護服、隔熱服、防化服等相應的防護服裝,而不應穿著搶險救援服裝。
基于以上幾點,消防員搶險救援防護服裝的主要使用場所為城市建筑物垮塌事故搜救、受限空間搜救、車輛等設備類事故搜救以及坑道、溝渠事故搜救作業現場等現場,包括消防頭盔、 防護服、防護靴、防護手套四件產品。
為使搶險救援服裝能夠滿足消防員在進行幾類主要搶險救援作業的防護需求,通過充分考慮現場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設定了搶險救援服裝的防護范圍,確定合理有效的安全防護程度,防止矯枉過正為穿著者帶來負擔,并且保證整套救援服裝各件裝備之間能夠互相配合,為穿著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整體防護,避免“短板效應”。同時整套搶險救援服裝在具有較好的安全防護性能的同 時,還有著較好的穿著舒適性能。